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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作者:湖北律协

 

 关于组织2018年度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认真落实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组织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促进实习人员在进入律师行业之前,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领会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提升律师执业基本素养,省律师协会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14日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现就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是:2018年11月1日以前领取律师实习证的实习人员,以及2017年10月1日以前领取实习证但未参加2017年度实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根据各市州协会上报名单,今年全省参加培训的人员约为500人。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各市州律协按照省律协的要求和安排,以楚天律师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为准,及时通知本地实习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秘书处不接受实习人员的个人报名。通知内容及培训分组名单将上传至“楚天律师”网站,方便实习人员查阅。

   根据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决定,2016年1月1日以后武汉市律协核发实习证的实习人员由武汉市律师协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

   本年度集中培训,课程紧凑设置,培训时间为10天(含报到)。培训班于2018年11月14日报到(8:30时至17:30时),11月15日—11月23日上课。

   二、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

   2018年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的教学内容以全国律协指定的实习人员培训教材为主。培训的学习资料包括:全国律协组织编写的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第三版),即《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职业伦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为严格管理,方便学员自学,全国律协指定教材由省律协统一组织征订和发放,学员不需自行购买。

   培训班的具体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见报到后领取的《培训指南》。

   三、组织落实和纪律要求

   (一)属于培训对象的实习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凡无故不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的,一律视为未完成申请律师执业条件中的实习任务,不能通过实习考核,不能申领律师执业证。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各市州律协应及时劝其延期,待身体状况恢复后再参加下次培训。

   (二)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要主动思考问题,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各小组组长要带头并组织小组成员与授课老师在课堂上互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服从教学管理,遵守培训纪律。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按照培训班的统一安排,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认真完成培训的各项任务,以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集中培训考核采取书面考试和日常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凡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省律协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培训费用和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需缴纳培训费400元,教材资料费221元。

   (二)培训管理。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为保证上课秩序及学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系了学校食堂及住宿地点,请学员服从安排,统一住宿。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培训及报到地点。培训报到和上课地点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的首义礼堂。

   (四)住宿地点。住宿地点一:7天连锁酒店(武昌火车站店),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49号,地铁四号线首义路D1出口。住宿地点二:城市便捷酒店(黄鹤楼首义路地铁站店),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56号,首义路地铁站D3出口。

   (五)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必须出示实习证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并交2寸登记照一张。培训费用及教材费在报到时一并缴纳,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一收取,培训费以银行卡支付结算,教材费以微信结算。

   省律协联系人: 吴娟娟   杜蜀彬

   联 系 电 话 :  027-872332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系人:周锦雯

   联 系 电 话:15971461710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2018年实习培训分组名单